ok快讯 11月18日消息,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虚拟货币偿还借款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王某、张某夫妇中,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于2020年7月向原告周某借款1万元(张某未追认),2022年5月两人共同借款5万元。张某随后偿还4万元,而王某则通过已被公安机关打击关闭的“TR外币平台”,用虚拟货币偿还剩余的2万元。周某不认可此偿还方式,遂诉诸法院。
法院依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指出,虚拟货币无法律地位,不能流通使用,王某的抵债行为无效,需继续还款。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偿还1万元本金及利息,王某与张某共同偿还另外1万元本金及利息。双方均接受判决,现已生效。此案表明,虚拟货币不能作为清偿债务的有效手段。